沈浅是个对过去没了记忆的女人。她21岁之前的记忆,都是一片空白。她只记得当自己在病床上醒来的时候,就有一个中年女人扑了上来,不停地叫她“浅浅”。
那个女人自称是沈浅的母亲。沈浅告诉那个女人自己已不记得所有的事,女人却只是微笑了之,看起来她并不因沈浅的失忆而手足无措。
沈浅没有爸爸,在她后来的记忆里,她与母亲相依为命。沈浅的家境不好,沈母没有固定职业,再加上沈浅还要反复治疗身体,经济已经是捉襟见肘。沈浅醒来以后,为了重新回到校园,疗养了几个月她就拾起了课本。她在培训学校认真补习了几个月,终于考上了这座陌生小城的一所高校。
沈浅的年龄其实很大了,她昏迷前的记忆,停留在自己的21岁。
她也好奇过自己是怎么失去记忆的,沈母有些伤心地告诉她,是她下楼梯的时候不小心摔下去导致的。沈浅就信了。沈浅问起自己以前的事情,沈母也会耐心地告诉她一些琐事,但是家里却没有一张沈浅以前的照片,能让她回想过去。
头几年,沈浅还是会好奇自己的过去,主要是因为她左耳上那整齐的七个耳洞,从耳垂到软骨处,一共七个,貌似是同时打的,而且年代久远,而她的右耳却只在耳垂中部规规矩矩地打了一个耳洞。不过想的时间久了,沈浅的好奇心也就消耗殆尽了。她想:过去就过去了,没了记忆就没了记忆,反正现在过得好就是了。是的,她过得还不错。
由于所学的专业,沈浅将来会是一名兽医,专门给动物看病的医生。与沈浅在同一胡同的女孩菁菁时不时地说沈浅悲剧,不能给人看病,沦落到给动物看病。
沈浅确实很悲剧,她当初是想当农民来着,所以志愿填了农业大学,不想成绩没达到要求,被学校调剂到兽医专业。
经过几年的认真学习,沈浅算是有些能力了。于是毕业后,沈浅到一家小型宠物医院上班,做了一名兽医,主要工作是为动物接生。
25岁那年,沈浅终于耐不住寂寞,养了一只三个月大的公狗。沈浅的同事兼闺密兼大学校友李美丽说沈浅没有眼光,养什么狗不好,偏偏要养一只不是纯种的牧羊犬。
要知道,牧羊犬虽然很贵,但是由于非纯种的档次太低,只能沦落成肉狗,满足人的口腹之欲。沈浅却不以为然,她非常喜欢这只小狗狗,还很有爱地给它取名为“混血儿”。
混血儿虽然小,但很懂得讨好主人,总是温顺地窝在沈浅的脚边。沈浅上班它就趴在医院门口,沈浅下班它就跟着她一起回家,一人一狗几乎是同进同出,形影不离。
李美丽年前刚结了婚,但沈浅身边唯一的异性却还只有那只“混血儿”。李美丽语重心长地说:“我说浅浅,你能让狗陪你一时,但你也不能指望它陪得了你一辈子啊。你还是得找个男人成个家。”
沈浅微微一笑,作为一个25岁的女人,她却连个异性朋友都没有,没有比这更令人心酸的了。李美丽的老公高长丰是沈浅在英语补习班认识的一位同学,可以说他是沈浅记忆里最有印象的人之一。两人在那时关系就不错,李美丽与高长丰能相识相爱到结婚,也是沈浅介绍并撮合的。
平时李美丽劝沈浅多认识些异性,找个人相亲什么的,高长丰总是笑呵呵地说:“要男人,我们队里全是男人啊。”
高长丰是一个特警,在特殊行动时负责拿枪狙击危险罪犯。
沈浅在宠物医院工作了两年,这家医院的总部在相邻的副省级市里。总部一时人手短缺,想调几个兽医过去帮忙。
沈浅和李美丽都在调遣名单之中。李美丽自然高兴,因为高长丰的部队就在邻市,虽然高长丰常常跑案子,但俩人在同一个城市,相聚的时间肯定会比以前多。在沈浅拥有的五年记忆里,她从来没离开过这个地方。这里只是个小城市,经济发展一般,人文环境一般,默默依附着邻市。沈浅也想借此机会见见世面,便回家跟妈妈商量,不想遭到她的断然拒绝。
在沈浅的印象中,她妈妈是个淡定且坚强的女人,但她对这件事情的强烈反应,倒使沈浅深埋许久的好奇心又被挖了出来。
难道邻市与她的失忆有关吗?看到妈妈眼神游离,沈浅更加坚定地相信,自己的失忆肯定与邻市有关。
“妈,你不肯告诉我,那我自己去找,这也不行吗?”
“浅浅,那个地方不属于你。”
沈浅有些吃惊,看着母亲那无奈又伤情的表情,只听她说:“那边是一线城市。首先,你的学历所能挣的工资会让你很拮据;况且,你在那里的记忆没必要找回来。”
她的记忆果然和邻市有关。
沈浅愣怔地看向妈妈,只见她从酿酒的瓷缸底下掏出一张泛黄的照片,照片里是个男人,头上戴一顶军帽,肩章版面是天蓝色底色,上面依稀能辨别出是一颗大金星。他笔直地坐在椅子上,目光如炬地看着镜头。
沈浅疑惑地看着妈妈,妈妈说:“这是你爸爸,他就在邻市。”
沈浅顿感震惊:“那为什么……”为什么她们母女却在这里?
“因为你爸爸是个军人,军人不允许犯错。”沈母笑道,“他不知道你的存在,而且,现在他已经有了新的家庭。”
沈浅几乎要窒息了,她看着自己的母亲。这个女人忽然卸下了多年伪装坚强的面具,无声地落下泪来。沈浅不知道在自己21岁之前发生过什么,但她知道一定是痛苦的事情,至少会让母亲很不痛快,让她也不好受。她抱着此时看起来无比脆弱的母亲,说:“我不会再好奇以前的记忆了。”
沈浅很想去看看那个男人,到底是怎么样的男人,能让母亲隐忍如斯,独自生下她,含辛茹苦地抚养她长大,用一生去付出?
所以,她给母亲留了纸条,跟着李美丽去了邻市,她要去见那个男人一面。
纸条上,沈浅只留下简单的几个信息:“我去那个给我生命的男人那里一趟。妈,你放心,我不会去寻找以前的记忆,永远不会。”
“我说浅浅,你去一趟大城市,带这只狗干什么啊!”李美丽坐在驾驶位上,通过前车镜瞄着后座上一人一狗坐在椅子上互相逗弄,她简直想吐血。
沈浅从包包里找出一块奶糖,放到混血儿的嘴里,混血儿张着嘴“咔咔”地嚼着,表情既享受又慵懒。李美丽一直看这只狗不爽,见它这么享受,更是吹胡子瞪眼,道:“这只狗,我早晚把它宰了。”
混血儿仿佛能听懂一样,因为这句话而吓得被糖卡住了,它一直干呕甩头,头晃荡几下,尖尖的耳朵抖啊抖,那颗奶糖突然从它喉咙里飞出来,直接粘在李美丽的头发上。
沈浅顿时瞠目结舌。
李美丽似乎没发现任何状况,还在一阵念叨:“浅浅,你要买狗也买只纯的,这样呢以后交配出来的种也能卖出好价钱。”
“可是不同种族交配出来的狗免疫能力比纯种狗强,容易养。”
李美丽一甩头,那飘逸头发上粘着的奶糖随之而动,一把又被甩到脑袋后面,她毫无知觉,继续说:“可是那样赚不了钱,没人要。”
沈浅不说话,表情无辜地看着李美丽。李美丽见她这副可怜样,一脸无奈,每次一说她她就知道装无辜,自己也没辙了。李美丽又对沈浅说:“我把你送到兽医院提供给你们的宿舍,我就去我新房睡了。”
“好……”沈浅一脸担忧地看着李美丽,她在想象当李美丽知道自己后脑头发上粘了混血儿吃过的奶糖后会有何反应,想必是会直接开车把她和混血儿撞死吧。
一到宿舍门口,沈浅就赶紧拉着混血儿跳下车,若无其事地对李美丽say goodbye。
在宿舍楼下,沈浅四处张望,怎么也找不到能让混血儿暂住的地方。沈浅烦躁地挠了挠混血儿的头:“混血儿,你可怎么办啊?宿舍里不准养狗。”
混血儿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望向沈浅。沈浅见混血儿那可怜兮兮又无辜的样子,只好撇撇嘴,扯着它的狗绳站在原地打电话给李美丽,很快,李美丽接了电话:“喂?”
“美丽,求你帮我个忙。”
“怎么了?”
“给你安排两个活,你自己选择。要么给我找个小公寓,要么……你帮我养混血儿。”沈浅其实也舍不得混血儿。她很清楚李美丽不喜欢混血儿,而混血儿也不喜欢李美丽。
这一人一狗相看两厌,沈浅这两年已经习惯了。
“沈浅,你是不是想被我揍两拳?”李美丽当即在电话那端咆哮起来。对于沈浅这样欺负人的女人,她只能以咆哮表示抗议。
沈浅嘿嘿地笑着。李美丽是个心软的老好人,虽然脾气有点暴躁,但是对于闺密一向是有求必应。果然李美丽的态度立马软了下来:“得了,我明天给你找房子,你先把你的伴侣丢在楼下住一晚吧。”
沈浅挂了电话,对混血儿摆了个胜利的手势。
沈浅拽着混血儿来到宿舍楼梯底下,拍拍它的头,温和地叮嘱道:“老实在楼下待着,明天早上跟我一起上班。”
混血儿摇晃着尾巴,瞪着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看着沈浅。沈浅很满意,提着行李就上楼去了。这就是沈浅喜欢混血儿的原因,因为它乖顺。
可当第二天沈浅下来,却发现她的混血儿不见了。沈浅顿时慌了神,赶忙到四周寻找,却在附近的一个公园里见到混血儿正在和一只看起来非常漂亮,非常有气质的黄色拉布拉多犬玩耍,那情景相当的欢乐。
沈浅身为兽医,一眼就看出那只拉布拉多犬是纯种狗,而且从它的身形和毛色看,堪称极品。沈浅想:这主人想必很宠这只拉布拉多犬。瞧它那身毛,理得多顺。她都有伸手摸摸的冲动了。
混血儿似乎也感受到沈浅的目光,在玩耍的空隙朝沈浅这个方向看过来。看到沈浅,它的尾巴忽而大大地摇摆起来,撒丫子朝她飞奔过来。那只极品拉布拉多犬也跟着跑了过来。
沈浅蹲下来抚摸混血儿,那只极品拉布拉多用鼻子拱了拱,谄媚地看向沈浅。沈浅这才发现这只拉布拉多犬是只母的,这么说来它是在向“伯母”献殷勤了?沈浅另一只手刚准备去抚摸它,却看到它脖子上挂着一块明晃晃的牌子。
一看那名字,沈浅差一点儿要吐血:浅浅……
她的小名竟然与这只拉布拉多犬的名字一样!
“快看,这不是尤司令家的浅浅吗?”几个路人走过他们身边,指着拉布拉多犬说。他们用古怪的眼神打量沈浅,仿佛她会拐卖这只狗似的。
路人走远后,沈浅到公园门口的早餐车处买了三个肉包子,身后跟着两只又高又大的狗。沈浅买好后一转身,就给两只狗各丢了一个包子,自己也留了一个。
混血儿一口接住那个包子,狼吞虎咽起来。那只叫浅浅的拉布拉多犬则对着包子嗅了嗅,然后把包子叼到混血儿嘴边,一副谦让的端庄样。混血儿毫不客气地又大口吃起来,一只非常享受,一只非常淡定。这就是素质的差别啊!
沈浅愣了一下,忽然身后驶来一辆劳斯莱斯幻影。沈浅第一次见到这种车,不过她并未好奇,只是身前这只叫浅浅的拉布拉多犬一跃身奔跑到那辆车旁,对着车里叫了两声。
然后车门被人从里面打开,拉布拉多犬浅浅就跃身上了车。
沈浅稍稍一瞥,见到车后座上坐着一个身穿白色衬衫的男人。那男人眉宇相当清秀,英挺的鼻梁下是一张微微抿住的薄唇。他的脸色极其苍白,即便如此,沈浅也不得不承认,他长得真好看,至少是她见过最好看的男人。
车门自动关上,劳斯莱斯幻影发动,很快便在街角消失了。
沈浅耸耸肩,低头看向混血儿,只见它一边嚼着剩下的包子,一边目送那辆渐行渐远的豪华轿车。
沈浅一直不知道,她工作的那家宠物医院的总部这么大。当她和李美丽去总部报到,看到那座宏伟的大厦时,情不自禁惊地叫了一声。沈浅的嗓音本身不算尖锐,不粗不重的一声,不过由于她一直不是大惊小怪的人,所以这声“惊鸿一叫”倒是把旁边的李美丽吓得号了一嗓子,李美丽的声音又尖又细,引得周围一些人侧目。
李美丽顿时红了脸,杵了杵沈浅的胳膊:“神经病啊,那么大嗓门叫什么啊!”
沈浅其实想说:到底是谁的嗓门大,谁比较大惊小怪些?但迫于李美丽的淫威,她忍着没说。
两人进了医院,带她们的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她姓江,单名萍,她让她们叫她江姐。
江姐是个热心肠的人,也是个八卦好事的女人。到新办公室上班的第一天,沈浅和李美丽就体会到了江姐了解小道消息的功力,那简直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我跟你们说,我们院的院长是个女的,四十多岁都没有结婚,你们知道为什么吗?”闲来无事,江姐就开始聊天。
沈浅和李美丽齐齐摇头,一副天真无邪、虚心求教的样子。
“院长有一个初恋,那个男人是个高官,她为了那高官一生不嫁。”
“……”
“有人传这高官有可能是带有军衔的,而且是师长级别。”
沈浅还记得照片里军帽下那张严肃的脸,尤其是他那刀削的下巴配上那微紧的薄唇,似乎带了点小小的伤感,所以她对带有军衔的人多少会有点上心。
“这市好像有海军基地吧?”李美丽插上一句。
“还有空军基地。”江姐加了一句。
沈浅什么都不知道,只能坐在一旁听着。不过她唯一知道的一个小道传闻就是本市有一队很有潜质的飞行员,自然,这里所指的“潜质”不是单单指飞行技术操作,里面还包含着各种元素。论家世背景,几乎都是高干子弟;论身高,都是180厘米以上;论外形,听说比明星还要上镜,而更重要的是他们全是单身贵族,带钻的。
沈浅记得那个队伍的名字叫……
“提到空军基地,必须得提飞龙小队。”李美丽随声附和。沈浅暗自应和:对,那队的名字就叫飞龙小队来着!当时她觉得这名字奇土无比,自然想象那些飞行员都是土包子。
“呵呵,这飞龙小队确实在这市以及附近城市火了一把。当年上电视时那队队员一亮相,不知迷煞了多少少女的心啊。”江姐声调提高了一下,忽而又降了下来,带着惋惜的语气说,“可惜没了队长,这队也解散了。”
李美丽眨巴着双眼:“呀,那里面最好看的那个队长怎么了?”
“你不知道?”江姐的声音一下子又提高起来,“那个队长是尤司令的宝贝儿子,三年前也不知道因为什么事,直接从基地逃跑,开车上了高速,结果出了车祸,把视神经弄伤,失明了。”
李美丽瞠目结舌道:“太不小心了,可惜了一根苗啊。”
“说也奇怪,他的主治医生说能治好,但他却拒绝治疗。”
“啊?”李美丽一下子激动起来,“为什么啊?能治还不治?”
江姐拉了拉李美丽的衣袖,示意她别激动,神秘兮兮地说:“听说那队长有个宝贝女友,死了快一年了,他才知道。”
这么劲爆?连沈浅也好奇起来了。她靠近了些,准备听江姐的细细分析。不想江姐半天也没再吐出半句话。李美丽急了:“怎么不接着说了?”
“我知道的也就这些,这都是听我老公说的。”江姐笑呵呵的,“我老公是那基地的御用厨子。”
“话说,当年我在电视上看他们操演,那队长的气质真是震撼人心,带着军人那种巍峨不动的气魄,却又有优质少年那股不食人间烟火的淡然。”
沈浅适时插上一句话:“多酸啊,用得着这么文艺吗?”
李美丽哈哈大笑,江姐也捂着嘴偷笑。
沈浅被分配到宠物医院的第一层和第二层,妇科兼职儿科。想当初在家里那小镇上,那医院就一层,哪用得着上下折腾?沈浅主攻兽医产科,待在一楼好生接待那些大着肚子的宠物妈妈。
兽医院只要没人查,一般不注重穿什么白大褂。当枝头的知了开始聒噪时,高温炙烤的暑日是真的到来了。偏偏在38℃高温的天气里,沈浅诊室的空调坏了。她坐在一楼的诊室里,穿着白色的大T恤衫,掀起下摆,不断往上扇。由于是在夏日最热的午后两点,她认为此时不会有什么人来。
不想,蹲在门外的混血儿突然蹿了进来,跑到她身边用鼻子拱了拱,好像有什么事情。沈浅一边掀着下摆扇风,微微露出肚皮也不在意。突然有人跑了进来。沈浅吓了一跳,赶忙放下衣服下摆,匆忙地站起来,不想膝盖撞在桌子边上,疼得她龇牙咧嘴的。
来人是个中年男子,见到沈浅时他微微一愣,也许是被她的鲁莽吓到了。他手里牵着一条遛狗绳,绳子另一头是一条黄色的拉布拉多犬。
沈浅倒不是认得那条狗,而是认得它脖子上那块牌子。上面的字跟她的小名一样:浅浅。
混血儿见到“情人”,立马变得非常殷勤,贴到它旁边,蹭了蹭。浅浅似乎也很兴奋,很享受地让它蹭。沈浅在心里暗骂混血儿:就这点出息!
“你是医生?”中年男子问了一句。
沈浅这才把目光转向他,对他点了点头。
“你来看看这狗,最近什么也不爱吃,嗜睡。”
沈浅仔细看了看,为它做了些检查,不禁讶然道:“这狗怀孕了。”
“什么?谁拐跑了我家少爷的浅浅?”中年男子突然提高嗓门,表情异常愤怒。沈浅吓了一跳,她听这话怎么觉得那么别扭呢?
“先生,你冷静些。”沈浅本想再说些什么,她身边的混血儿忽然对那中年男子吼了起来。那一声连着一声的大吼,像是发威一样。沈浅被混血儿这反应弄得有些迷糊,这情况太反常了。
“呀,一定是这只狗,我家少爷的浅浅唯一接触过的狗就是你了。上次在公园,就是你把我家少爷的浅浅拐跑的!”中年男子指着混血儿,指责起来。
沈浅愣怔了一下。混血儿成年一年多了,很少发情,连沈浅都以为她的混血儿只要她一个女人了,没想到这次居然都要做爸爸了!
中年男子突然把目光转向沈浅,问道:“这只狗是谁的?”
“我的……”沈浅的声音颤抖。
中年男子不禁蹙眉道:“你跟我来,这事你跟我家少爷说,浅浅是我家少爷的宝贝。你作为监护人,应该知道要做什么。”
沈浅惊悚道:“要钱一毛都没有!”
中年男子直接白了她一眼,率先走出门口。沈浅愣愣地站在原地,与她家混血儿无辜地对视了一下。那中年男子忽而又转身说:“傻愣着干什么,赶紧过来。”
沈浅抿了抿嘴,只好跟了出去,还不忘回头瞪了下混血儿……要是赔钱,就算把它送到屠宰场,也值不了多少钱。
穿过那道长长的走廊时,沈浅想了很多赔礼道歉的话。当光线越来越明亮时,沈浅的眼前顿时出现一个颀长的身影,他站在一楼走廊的尽头,头微微仰着,面向骄阳,金灿灿的阳光打在他的脸上,投射出一种说不出来的耀眼。那样刺眼的阳光,他竟然敢如此直面地迎上去?沈浅有着稍纵即逝的错愕,但定睛仔细看他英俊的侧脸,才认得这个男人。
是那个很好看的男人,白衬衫帅哥。
“少爷……”中年男子牵着浅浅走到他身边。
“检查怎么样了?”白衬衫帅哥微微低下了头。浅浅蹭到他的脚下,看起来相当的温顺。
“怀孕了。”中年男子轻轻咳嗽一下,瞟了沈浅一眼,向她使个眼神,好似叫她做准备。
白衬衫帅哥微微蹙起他那好看的眉,很浅,好似不经意间。
沈浅勇敢地迈出一步,用认错的语气说:“先生对不起。我是这儿的兽医,是我家的混血儿让你家浅浅怀孕了。”
沈浅低眉,没看见男人那张过于平静的脸上流露出的惊讶,他喃喃自语:“浅浅……”
沈浅条件反射地抬起眼睑,看向眼前的白衬衫帅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