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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12-26 03:14:47

半世欢

半世欢 水际 著63475401045964031

良雨良,蜀王

扬声阅读网为读者提供言情风格小说《半世欢》,作为水际用心的一部作品,内容上不会让读者失望,人物描述上很细致,看的很上瘾,小说内容:声明1:我们阴阳家,不是SSR的阴阳师,也不是穿行于阴间阳界的鬼怪乱神,而是,以阴阳五行勘破宇宙奥义的科学研究者。声明2:欢脱的重生,不宅斗,只斗天下。——————奶奶说:有智者预言,当圣人身着素白长袍,手持日月之魂,踏羽御风而来之时,和平之光将会降临。奶奶说:雨良,你肩负天命,去找圣人吧。于是我出山而去,谁知,圣人还未找到,却找到了被封印的前世记忆……...

《半世欢》章节试读:

我火冒三丈,跳起来指着他鼻子道:“我生平最恨两件事,第一是别人说我算命的;第二是别人歧视我是女人。而你,刚好完美地把这两件事合二为一!要不是看你浑身是伤要死不死的样子,我一定把你又从那狗洞给塞回去,再把洞口给封上,刷十层泥!”

无缺还没见过我如此盛怒的样子,吓呆了,愣愣地看着我。

而那个被我骂的冰山,终于抬眼看了看我,嘴角微微一抽,似乎笑了!

我骂他,他竟然笑!

我更生气,我做的一切很好笑吗?我救了他这很好笑吗?不感恩戴德就算了,还看不起我还笑我?

我委屈万分,把《天兵志》扯出来甩到他怀里,怒气冲冲道:“这是我祖上给你们报恩的,你自己拿去拯救蜀国去!”

说完转身往外走去,一面骂骂咧咧道:“去他娘的圣人,去他娘的天下和平!”

无缺冲上来拦我,我将他一把推开,夺门而去。

老娘要撂挑子了!

天刚刚亮,泛起鱼肚白,我漫无目的地行走在大街上,巡逻的卫兵显然比之前增多了,还有人挨家挨户地敲门,估计是在找那座冰山呢。

梁军咋不直接打死他呢?我恨恨地想。

回村子去吧,我想奶奶了。这个念头刚一冒出,便迅速地生长壮大,发育得枝繁叶茂。

我也不知为何,他那句话会让我如此生气,可能本来以为他会痛哭流涕地跟我说一些感动的话,谁知。没良心的家伙!

雨良啊雨良,我劝自己,做好事可不能求回报啊。

话虽如此,心里还是委屈难受,一狠心,往城外走去。

没想到,竟然,迷路了。

这些房子、街巷,都长一个样,我朝着城西的方向走,走到中午,还在城内。

肚子饿得咕咕叫,先找个地方吃点东西,一摸腰间,糟了,没带钱囊。

我望天长叹一声,回头看看路,怎么办,回妓院的话,那地方又是在哪里?

我捡了路边的小石头,给自己的生路卜卦,财神在西南。

好吧,先往西南去,刚走过两条街,一家包子铺,太好了!

香喷喷的肉包子冒着热气儿,我踌躇在摊前,酝酿良久,还未开口赊包子,一双粗手就把我推开去:“去去,讨饭到一边儿等着去,别碍着我们做生意。”

我?讨饭?

我低头瞅了瞅自己,顿时灰心丧气,还是那身沾着屎味儿的破麻衣,这两天头也没梳,脸也没洗,不怪他,要我也觉得自己是个讨饭的。

“嘿,你新来的?”身旁一个稚嫩的声音道。

我转头一看,是个比我还小的少年,一身打满布丁的灰黑麻衣,干瘦的脸脏兮兮的,只余一双大大的眼睛亮着光。

他晃了晃手里的东西:“昨天于老大给了我两大张饼,还剩一张,分你一半。”

“你是乞丐?”我问道。

“你不也是吗?怎么啦,刚开始讨饭不习惯?嗨,我也一样,习惯了就好了。”

他一面说,一面递过来半张黄亮亮的烙饼。

我吞了吞口水,管他呢,乞丐就乞丐吧,填饱咕咕叫的肚子再说,接过饼就狼吞虎咽往嘴里塞。

和那少年一起坐在墙脚吃完饼,再晒着九月的秋阳,瞬间感觉世界又美好起来。

“你也是女孩吧?”那少年忽然凑近我耳边道。

“啊?你怎么看出来的?”我惊诧道。

她“嘻嘻”一笑:“因为我也是啊。”

我打量一番她,五官端正,下巴尖尖,可惜不是福寿相,至于女孩,抱歉,因为太瘦了,真的看不出来。我不由心疼道:“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

她满不在乎道:“叫我阿秀吧,十六岁了,我们丐帮还有更小的,才八九岁。你要不也加入?讨不到吃时还能让帮里的人匀点。”

“那你家人呢?”

“我本来住在城外于家村,父母和弟弟都被梁军给杀死了,我藏在水缸里才躲了过去。村里的人死的死逃的逃,一个也没留,一到晚上就有野狗野狼来吃死人,我差点也被吃了,后来还是于老大带我来了城里,跟着他一块儿讨饭。你呢?”

我心下恻然,忽然觉得山中和奶奶的生活幸福无比,道:“我只是暂时出来看看,我家在大山里,过几天就回去了。”

她略失望,黑亮的眼睛暗了下去:“唔,我还以为能多个伴儿呢。丐帮的女孩子太少了。”

“没关系,我可以陪你玩两天。”我拍拍胸口应承道。

“真的?”她又高兴起来。

当晚,我便和阿秀一起睡在一间破土院的草棚子里,这是她的蜗居。

第二日,阿秀听说我会轻功,拉我到城郊一所大院子旁,轻声道:“这里面养了好多鸡,专门给梁军吃的,咱们偷一只出来,我给你做丐帮特色——叫花鸡。”

偷梁军的鸡?正合我意。

我与她一击掌,自信道:“小菜一碟,你等着,我能每天给你偷一只。”

在无名村的时候,我就是偷鸡高手,偷鸡的诀窍在于下手快准狠,先捏嗓,让它不能叫出声,就成了。

等我拎着两只鸡出来时,阿秀的表情看起来想抱着我亲两口。

我们来到城南门口的野地里,阿秀将开膛剖肚的鸡用泥土裹起来,再埋到火堆中开始烧,她一面埋一面道:“这是于老大教我的,要是我有你那么好的轻功多好,天天就有鸡吃了。”

我一面帮忙,一面一本正经回答:“那也不行,天天偷,鸡还没长大呢,就全没了,咱们下次偷鸡蛋,自个儿孵小鸡出来,长成大鸡再生鸡蛋,孵小鸡,那才有吃不完的鸡呢。”

“咯咯咯咯!”阿秀敞着嗓子笑起来,有点像下蛋的母鸡:“自个儿怎么孵蛋呀,难不成坐在屁股底下!”

“先偷两只鸡出来孵蛋呗,猪脑子。”

阿秀笑得更欢畅了:“它们要不肯孵蛋,就摁在鸡窝里。”

“好办法。”我竖起大拇指配合道。

香味儿渐渐溢出来啦!将火中那一团泥往地上一砸,再将碎泥扒开。

“哇!”我俩同时欢呼起来。

外焦里嫩,香气扑鼻,不一会儿,两只鸡就只剩下鸡架子。

“明天再来!”我俩异口同声道。

第二日,我们又如法炮制,先从鸡场偷了鸡,再去到老地方,阿秀道:“听说给这鸡裹上荷叶会更香。”

“是吗?那哪里有荷叶,我去摘来。”

阿秀指着南边道:“沿官道走二里地,有个荷塘,会不会太远啦?”

“不会,我跑得快,很快就回来。”我站起身,拍拍膝盖的土,对她道:“等我哦,荷叶叫花鸡!”

她冲我欢快的一笑,也道:“快点哦,荷叶叫花鸡!”

我便一路蹦蹦跳跳往南去了。

果然一会儿便看见了那荷塘,还好荷塘中还有几片残叶,我从旁边树林里掰了段树枝,准备将那塘中央的荷叶够过来,忽见南方路尽头处,烟土沉沉,似大批人马过来。

我躲进林中,不一会儿,那队伍就过来了,领头两面大旗,上面一个大大的梁字。

竟然是梁军!

好长的车马队,中间还一辆明黄车罩的精装马车,浩浩荡荡直走了半个时辰,才从我面前过完。

明黄?难道是梁国太子?我想着,忽的脑子里电光一闪,阿秀!糟了!

我连忙翻下树,往回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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