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周煜算是青梅竹马。
他成绩好长得帅,是班里,乃至全校的风云人物。
而我,那时候只是个灰扑扑的丑小鸭。
平凡的我,和耀眼的他。
成了最不登对的情侣。
就连发现我们早恋的老师,都只是语重心长地劝我:「女孩子还是该为自己打算的。」
可那时的我,一头扎在初恋的甜蜜中,不仅听不进老师的劝告,甚至连最要紧的高考冲刺阶段,在我眼中都变得无关紧要起来。
以至于高考结束,我只勉强上了个二本,气得爸妈拎着鸡毛掸子追了我两条街。
我对所有人自信满满:「有什么关系嘛,反正他说了要养我啊。」
现在想起来,我真是恨不得穿越时空。
回到当年一巴掌打醒那个恋爱脑的自己。
可惜,这世上从来没有后悔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