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书穿成了一个貌美的路人甲。
喝着小酒,唱着歌儿,突然就被女主给劫啦!
女主威胁我要么划了我这张脸,要么把我送到魔头方瑜手里,
却没想到,什么,反派魔头方瑜早就是我的人了好不好。
我穿成了个貌美如花的的路人甲。
每日做的事情便是登上京城那富有名声的满江楼,温一碗酒,点一碟茴香豆,喝喝小酒,哼哼小曲。
毕竟,作为一本古文甜宠里的路人甲,我除了衬托一下女主的美好善良品质,其他的实在是没有什么戏份。
只等着演完自己的戏份便和我家小崽子一起去找个风景秀丽的地方颐养天年。
别误会,之所以要坚持演完我的戏份,倒不是因为我有多敬业。
而是,谁家好人脖子上会挂着一枚定时炸弹啊。
说来也离谱,我一个穿书人没有系统,没有金手指也就算了,可偏偏给我脖子上挂了块需要女主眼泪才能停止倒计时的定时炸弹。
虽然离谱,但是这件事情它确实发生了。
甚至还智能化,高品质的幻化成了一块精致的玉石。
只能我一个人看到上面的倒计时。
如果这能够算是我的金手指的话,我觉得不要也罢。
按照原书剧情,嚣张跋扈地把女主气哭,偷摸摸收集一下眼泪,然后等着被男主流放出城就好。
这天,看着倒计时上所剩无几的时间,我知道,快要和女主见面了。
对着家里门口的水坑,提前练习了几遍嚣张跋扈且不讲理的路人甲的语言态势,我出发了。
登上熟悉的满江楼,温一碗酒,要一碟茴香豆。
喝着小酒儿,哼着小曲儿,我突然就被人从凳子上揪了起来。
?
缓缓打出一个问号。
一位长相貌美,眉宇之间却带着几分英气的女子将一把匕首抵在我的脖子处。
她的前方是一位一袭墨色,戴着斗笠的神秘男子。
“无妍,就是她么?”
闻言,我微微愣住。
无妍,无妍,这难道不是女主的名字吗?
这剧情走势是不是不太对?
没等我想清楚是怎么回事,我就被后脖颈砍了一刀,昏了过去。
醒来时,是在一处荒凉的树林子。
我们的女主大人,原书里人美心善的天使姐姐笑嘻嘻地望着我,把匕首扔到了我的脚下,
“念在你我是旧相识的份上,我给你两个选择。”
“一是把你这张貌美的脸划了,二是被送去魔头方瑜的手里当药引。”
魔头方瑜,本书里的最大反派。其嗜血变态之名为众人所惧。
更别提最近更是传出了魔尊在搜罗貌美女子做药引的消息。
“姑娘我们之间无仇无怨,何必逼人至此?”
我家小崽子还在家等着我呢。
女主不屑地轻哼了一声,慢条斯理地擦拭着自己手中的剑:
“单纯看你这张脸不爽而已喽。”
...这是什么不讲道理的破理由啊。
你刚才不是还说看在我们是旧相识的份上么。
你这样的旧相识,不要也罢。
行吧行吧行吧,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我选第二个。”
头可断,血可流,颜值不能毁。
这是原则性问题上的坚持。
更何况,我也是有那么一点小手段的,又怎会乖乖地被送去当药引?
女主嘲笑般地勾了勾嘴角,眼神幽幽,令我有些毛骨悚然。
“林倾然,你果然还是老样子啊。”
...为什么女主总有一种我欠了她八百万和一颗肾,一颗腰子还有一个孩子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