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岁那年,竹马站在桃花树下,「卿卿,等我长大了就娶你~」
如今我十八岁,穿着鲜红嫁衣,将婚书撕成两半,「洛勉,你既决定另娶,休拦我嫁予他人!」
……
我和洛勉是青梅竹马,打小一起长大。穿过同一条裤子,睡过同一张床铺,一起逃课摸过鱼,一起光屁股洗过澡。
他是吏部尚书次子,我是翰林学士长女,父亲同朝为官、志趣相投。
在我周岁宴时,酒过三巡的洛伯伯一手举着酒杯,一手拉着我爹,大着舌头就把我两的娃娃亲给定下了。
每次听娘亲说起这事,我做梦都要笑醒。
毕竟近水楼台先得月,搞定竹马要趁早。
洛伯伯之举,我甚心悦。
和洛勉“厮混”的这些年,我更加笃定:我俩是姻缘注定、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这几年若不是为了等他功名傍身,我俩怕是娃儿都能满地跑了。
本以为板上钉钉,可谁能想到,宰相府举办的一场诗会后,一切都变了。
正月十五。
一大早。
诗会眼看就要开始了。
我顶着寒风,气喘吁吁地赶来,只为给心上人送诗会请帖。
洛勉看到我,喜出望外,「卿卿,你终于来了。」
「等急了吧。」
我从怀里摸出冒着热气的请帖,晃了晃,「说吧,打算怎么谢我?」
我歪着脑袋去看他,如墨青丝束得一丝不苟,衬得他清隽的脸庞比檐上的积雪还白。
哎哟,我这竹马哪哪都好,长得好、才华高,唯独有个心比针眼还小的兄长。为了遮掩洛勉的光芒故意毁了他的诗会请帖。
于是,我只好大义灭亲,拿了我那混不吝的二弟陶允的帖子给洛勉。
洛勉握着我的手,讨好道,「好卿卿,多亏了有你,今晚东街德盛楼等我,我订了二楼临街的位置,还有你爱吃的脆皮烤鸭。」
德盛楼的脆皮烤鸭?
我两眼放光,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那可是我的最爱,平常都要排队好久才能抢到。
「能吃十份吗?」我伸出十根手指晃了晃。
「傻丫头……」洛勉接过帖子在我脑袋上敲了敲,笑容宠溺,「自是给你管够。」
一阵风刮过,我冷不丁打了个寒战。
出门太急,忘记套上娘亲给我缝制的狐皮斗篷了。
洛勉见状,上前握住我的手,搓了搓,「出门怎么不多穿点,还冷么?」
我摇了摇头,心底暖洋洋地能盛开出一片桃林。
兴许是他的眼神炽热,我难得有些害羞地低头催促道,「诗会是不是要开始了,你快进去吧。」
他却忽然拉我拉得更近,目光灼灼,「吃完烤鸭我们去逛花灯,然后再去红螺祠好不好?」
什么?
红螺祠?
那不是、京城香火最旺的……姻缘庙,京城少男少女们求姻缘、定终身都爱去的地方?
洛勉这是终于开窍了?
这泼天的消息砸得我有些找不着北。
我摸了摸今早偷帖跳窗时划了三道口子的大腿,暗道,「这点皮肉伤,值了。」
「好,好啊……」
我声音虚浮,看向他时,他伸手揉了揉我的头,「酉时一刻,不见不散。」
「不见不散。」
回府后,陶允还在酣然大睡,显然不记得还有诗会这档子事。
我翻出年初新做的粉色对襟袄和素色马面裙换上,小桃在一旁欢呼雀跃,「小姐好美,竟有了那大家闺秀的风范了。」
我额角一抽。
难道我不是大家闺秀?
岂有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