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时的一些国画,尤其工笔花鸟画的绘画技巧已经能娴熟的把西洋画的透视效果奇妙地融入到画风中。所以只要有了好的样稿的话,绣出来的作品自然栩栩如生。
青黛的一手工笔画虽不算炉火纯青却也多份灵气,大概是眼界的缘故吧!
什么是流行,姐现在做的就是流行。
老实说八九岁大的小人儿绣出来的花儿瞧着跟真的一样,按说应该没几人相信。换作骨子里二十多岁的成年人曲若萱自己也不会轻易相信,前世时八九岁也只是小学三四年纪学生娃娃。
渐渐才晓得,在这里还真不算个啥。明成祖朱棣是个非常残暴的人,曾在永乐初年屠杀百多名宫女,导致永乐期间的闺阁女子几乎不再以会琴棋书画为荣,似乎织布绣花才是可以一较长短的舞台,有些官宦人家的千金都不一定读书识字。反之亦然,那些行首粉头却从小被鸨儿买了来让人悉心教导学那琴棋书画,待到十三四就开始混迹于文人墨客间卖弄风情。细数明代有名有姓有名气的才女很多是名.妓,尤其在明代中后期。
青黛(曲若萱)附身的这位曲府千金曲雨萱从五岁就开始一边读书认字一边学习绘画绣花。
曲家二老爷也算是个比较开通之人,跟曲二夫人结蒂二十多年,前面的几个孩子几乎都不幸夭折。最后好不容易才养活的一儿子一女儿,末了还是没逃脱夭折的多舛命运。或许正因为怜悯孩子可能命不久矣,曲府大姐儿才得以有机会学到很多世俗并不赞成女孩子学的,例如跟西洋和尚(传教士)学绘画等,当然该女孩子学习的也没有落下。
本尊小小年纪因为莫名的病症稀里糊涂没了,再次苏醒过来换成是她(曲若萱)占据着意识。刚缓过来气时,迷迷糊糊看到本尊的娘亲突然脸色大变。像是很惊讶又像是有些难以接受,一言不发把自己关在佛堂里两天两夜后这才开门出来。召集曲府的管事几天内把家里的铺面,房产跟细软都悉数变卖,随即散尽家财打发走了所有的仆妇奴婢。
暗中又悄悄地让本尊的庶母带本尊一起远走高飞。
对,现在这个洛屈氏其实根本不是本尊真正的乳母养娘乌曲氏,而是本尊老爹的第N个小妾曲氏。因是家奴没有自己的姓氏,从两三代以前就跟随主人家的姓氏。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明明是妾却忠心于本尊的老爹老娘,至今对青黛这个少主也唯命是从。在现在一般人眼里看来似乎跟本不符合常理,忠心耿耿的婢女宫女奶妈乳娘教养嬷嬷听过,忠心耿耿的小妾谁听说过?
后来青黛明白怎么回事,妻妾斗法三百回合什么的在很多时候几乎是不可思议的狗血剧。该是信奉人人自由平等现代,专门编来当成噱头吸引大小眼球。
在千百年的传统理教下,明宋时期绝大部分奴婢小妾都很认命。不说是对男主子三从四德,就是对女主子也唯命是从,忠心不二。
从大周皇帝武则天临死前到底恢复李唐江山后,原本高涨的女性的地位日趋月下。待到大明代时,在前朝朱陈学说的那些抿灭人伦的理论宣扬下更让女性地位低到不平等。又经过元朝的洗礼改变,某些渣男更是没了基本的礼仪廉耻,甚至于连结发妻子都可以随便典去给他人做妻做妾,更不要说本就沦落为妾为婢的苦命女子。
郑玄在《礼记》的笺注里曾经注释道:【妾合买者,以其贱同于公物也】,可见妾的地位是极为卑下的。
一般来说妾的纳娶需要正妻的同意,多为妻老年无子。但纳妾也可能是从嫁、私奔、赠送、官配等,其中从嫁即为“媵”。
到明宋时的男人甚至不用纳妾那样麻烦,略有余钱就可以到专门的行当里。相看中那里的女子后直接找牙公或牙婆写张身份契约,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把女子像货物一样典当买卖回去做奴婢或者做侍妾一年两年,到了约定的时候看是给钱重新换个年轻漂亮的回去,又或者双方重新再订回契约,续上几年也可以。
价钱便宜到跟买样大件些的家具差不多,甚至有些还不如家具值钱。生下来的孩子也要算是主人家的,被买卖的女子其实跟个奴婢差不多,甚至更加低下卑微。毕竟这时代有些使女仆妇跟主家只是契约雇佣关系而不是完全的贱籍,契约到了依旧是自由身。
宋明两代,不说市井小民有余钱就想典个女子回家伺候自己,那些历史上有名有姓的文人墨客也喜欢把自己身边的侍女小妾当礼物般相互赠送索要。甚至出现送了大的捎带搭上肚里有个小的乌龙状况发生。
在此刻背景下,女主人别的太大权力可能没有,将一两个不听话的奴婢侍妾当小狗小猫一样提脚给买了不过是稀松平常的事。除非正式出具纳妾文书的那种,已经是名正言顺的侧室贵妾,是良民不是贱籍具有律法的保护,毕竟良贱不可通婚。自家男人如不出放妾文书的话,是随便动不得的,因为没有人家的卖身契作为把柄!
男人舍不得的话,没关系大官人,那几个小蹄子已经年老那个啥啥了,不如改天妾身给大官人您重新置换几个更漂亮更听话的回来不就得了。
呃……对哈!是该换了,换了好。娘子说得极是,就依娘子意思去办。不过记得一定挑年轻漂亮的!
至于改天是哪天就不得而知,且看老娘的心情怎样,高兴了买上一两个老实木讷的肉骨头一样扔给男人,不高兴了当从没这回事发生过——
估计渣男们晓得这些后会兴奋的嗷嗷直叫,热血沸腾地开始各种脑补如何典了自家河东狮吼的黄脸婆,换置回几个如花似玉的娇妾美姬,不亦悦乎。
可惜《元史·刑法志》:【诸以女子典雇于人,及典雇人之子女者,并禁止之。若已典雇,愿以婚嫁之礼为妻妾者,听。诸受钱典雇妻妾者,禁。】
元朝禁止典卖子女,禁止买卖妻妾。不过也是欺上瞒下,只要没人揭发,一样该咋地还是咋地。
《明代律例汇编》:【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若有妻更娶妻者,亦杖九十,离异。其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违者,笞四十。】
该法令主要防止“妻妾失序”。
却依旧有小妾前赴后继想要做大妇,其实一切端看男人的心是不是偏的。
所以通过两年多时间的朝夕相处,青黛对本尊这位庶母自当刮目相看。此女虽说年纪轻轻,看似柔柔弱弱一幅西子捧心的模样却有本事带着她一直东躲西藏甩开追杀。每到一处几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尽可能减少出门机会,消息却灵通得堪比官府私底下养的包打听。
曾仗着自己年幼的幌子,青黛问过两三次为何要东躲西藏,洛屈氏无论如何也不肯说缘由,每次含糊其辞。让人不得不怀疑本尊的爹娘到底有何等魅力才能养了如此忠心耿耿的妾室?!
太逆天了啊!
为防止逃避苛捐杂税徭役等,明代在元代的基础上更加完善户籍制度,尽管废除了四大等级制度,但保留了元代的贱民制度。虽没有严格实行保甲制,但想要离开家门方圆二三十里,没有户籍路引几乎寸步难行。
假借本尊养娘乌曲氏母女两个的身份户籍,屈氏带着她从现在的应天府几年后改名南京的都城出发。原想去云南投奔府里庶出的那位大老爷,本尊唯一的亲人时忽然半路遭遇追杀,不得不改变行踪藏匿身份。
一路上走走停停,东躲西藏的离京城渐行渐远。
刚开始青黛以为屈氏带她逆流而上入川或顺流而下出海,没想到东拐西拐的跑到三不管的地界,在这不起眼的地方伏蛰下来。仗着手里的两份不同身份的户籍贴,一直以来她们两个的身份都在改来换去,今天是主仆,明天是姐妹,后天是母女。不过最后这次真假掺半,瞧着是打算长期留下。
去年六月里洛鸣远托人跟屈氏提的这门婚事,原本屈氏不同意还决定带青黛离开。七月半鬼节那天也不晓得是谁悄悄塞了封信到她们住的院子门缝里。反正青黛没看到具体内容是什么,因为屈氏看完后立刻塞到炉灶里一把火烧了。
随即屈氏出人意料的同意洛鸣远提出的婚事,也不知怎么去跟洛鸣远回的话,期间出门一趟回来后这婚事铁板钉钉——成了。
等出了七月(七月是鬼月,大多不宜婚嫁),八月月底时热热闹闹的办了喜事,屈氏由此成为洛屈氏。
至于短时间里准备好嫁妆也不是不可能,凡事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从这件事里让青黛明显感觉到应该还有什么人蛰伏在背后操控着洛屈氏,只是不知究竟是何来历又有什么目的。
对于自己忽然成了拖油瓶这事,她的反应更是显得冷淡得很。
毕竟青黛这名字既不是养娘女儿的名字也不是本尊的名字。本尊恰好跟她前世同姓,她叫曲若萱,本尊叫曲雨萱。甚至连农历生日都是同一天,也不知是恰好还是天意。